術語解釋修理使發(fā)生故障的電氣設備恢復到完全可使用狀態(tài)并符合有關標準要求的活動。檢修把已經使用或貯存一段時間,但不一定發(fā)生故障的電氣設備恢復到完全可使用狀態(tài)的活動。維護維持安裝電氣設備處于完全可使用狀態(tài)的常規(guī)活動。修復是修理的一種,對于已經損壞的待修零部件去除或增加材料,根據有關標準使零部件恢復到完全可使用狀態(tài)。改造對電氣設備結構、材料形狀或功能的改變。改動對防爆合格證中規(guī)定的有替代結構的產品的改變。部件總要求緊固件如果更換螺栓,應使用同型號、規(guī)格、直徑、螺距、長度的螺栓,其抗拉強度與原設備規(guī)定相同。
螺栓頭、螺釘頭和螺母下面的襯墊、平墊或鎖銷不應更換,除設備認證文件另外規(guī)定外。密封件如果更換密封件,只能用設備認證文件規(guī)定的密封件。標志修理后仍符合原設備證書和標準的,應在銘牌上加上修理標識
修理后仍不符合原設備證書和符合標準的,應在銘牌上加上修理標識
注:下列零部件不允許修復:
1、玻璃、塑料或其他尺寸不穩(wěn)定的材料制造的零件。
2、緊固件。
3、制造商說明不能進行修復的零件,如澆封件。
Ex d 修理和檢修要求
部件修理和檢修要求外殼修理的零部件一般向制造商購買,特別注意修理或檢修后的隔爆外殼的正確安裝,確何隔爆接合面符合標準及認證文件要求。
隔爆接合面應涂敷符合制造商規(guī)定的防腐油脂。
腐蝕或破損進行評定,以確保外殼上原有的開孔或間隙不超過表面粗糙度和隔爆接合面隙限值。
在外殼上鉆孔屬于改造,不參照經過鑒定的圖紙不得進行,或者應經防爆檢驗機構同意。
密封墊的替換件,應與原件的材料、尺寸相同,材料的任何改變應征得制造商、用戶或防爆檢驗機構同意。
當修改涉及外殼結構或修理外殼的完整性不符合認證圖紙時,應進行過壓試驗。如果涉及隔爆接合面還應進行不傳爆試驗。部件修理和檢修要求電纜和導管引入裝置隔爆外殼同的引入裝置,修理或檢修后應符合設備標準和/或防爆合格證文件的詳細規(guī)定。接線端子更換的接線端子,絕緣套管或部件宜從制造商購買或應符合設備標準和/或防爆合格證文件的規(guī)定。
應注意保持接線端子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透明件不允許對透明件重新膠粘或修理,只允許用制造規(guī)定的配件替換,不允許用溶劑擦洗塑料透明件或其他部件,便可以使用家用洗滌劑。電池更換電池時,應遵守制造商的建議。燈泡應使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燈泡類型更換,其最大功率不能過過燈具允許的數值。部件修理和檢修要求燈座如果可行,應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燈座更換,如果不符合制造商的要求,應與制造商確認。鎮(zhèn)流器如果可行,應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鎮(zhèn)流器更換,如果不符合制造商的要求,應與制造商確認。呼吸裝置維護應保持外殼符合防爆性能,更換應用防爆證書且與設備整體防爆型式相符。
Ex d 修復要求
部件修復要求外殼被修復的隔爆外殼,適用時,應進行過壓試驗和不傳爆試驗。
隔爆接合面損壞或腐蝕的修復,應咨詢制造商,只有對接合面的間隙和法蘭尺寸影響不超過防爆證書規(guī)定時,才可以進行機械加工。
螺紋接合面不建議修復,需要從新更換。
Ex e 修理和檢修要求
部件修理和檢修要求透明件不允許對透明件重新膠粘或修理,只允許用制造規(guī)定的配件替換,不允許用溶劑擦洗塑料透明件或其他部件,便可以使用家用洗滌劑。電池更換電池時,應遵守制造商的建議。燈泡應使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燈泡類型更換,其最大功率不能過過燈具允許的數值。燈座如果可行,應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燈座更換,如果不符合制造商的要求,應與制造商確認。鎮(zhèn)流器如果可行,應用制造商規(guī)定的鎮(zhèn)流器更換,如果不符合制造商的要求,應與制造商確認。呼吸裝置維護應保持外殼符合防爆性能,更換應用防爆證書且與設備整體防爆型式相符。
Ex e 修復要求
部件修復要求外殼對損壞的或腐蝕的接合面進行機械加工,不應消弱零件的機械強度和工作性能,也不得降低防護行等級。部件改造要求外殼符合防爆證書規(guī)定的溫度組別、防護等級和抗沖擊試驗要求的條件下,外殼可以改造。電纜或導管引入裝置應特別注意如果改動引入裝置,要保持規(guī)定的防爆型式和防護等級。接線端子未經制造商同意(符合防爆證書要求)不得改造接線端子。